環境監測空氣站運營服務招標
一、項目概況
根據鎮江市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鎮污治指辦【2019】18 號)文件要求,索普集團于2020年8月完成環境監測空氣站建設。目前1年質保期所包含的運營服務即將到期,因此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對環境監測空氣站運營服務項目進行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上、下風向2套環境監測空氣站監測儀器運營,工作方式為24小時不間斷連續自動監測。具體設備清單如下:
1.1上風向環境監測空氣站(金港東側)
監測儀器:SO2、NO2(NO、NOx)、O3、CO、PM2.5、PM10及H2S、NH3監測儀,采樣系統;
質控儀器:零氣發生器和動態校準儀;
氣象儀器:風速、風向、溫度、濕度、氣壓等氣象五參數監測儀器;
輔助設施:穩壓電源、制冷系統、供電系統、通訊系統、防雷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子站站房。
1.2下風向環境監測空氣站(索普公園)
監測儀器:SO2、NO2(NO、NOx)、O3、CO、PM2.5、PM10及H2S、NH3監測儀,采樣系統;
質控儀器:零氣發生器和動態校準儀;
氣象儀器:風速、風向、溫度、濕度、氣壓等氣象五參數監測儀器;
輔助設施:穩壓電源、制冷系統、供電系統、通訊系統、防雷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子站站房。
2、技術服務方式:運維采用大包形式,在運營期間內,中標方負責對在線連續監測系統的任何損壞而不能正常使用的設備部件進行更換;數采儀租用及數據傳輸費用;維護、維修、易耗品更換費用全部包含在運維費內,招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運維要求詳見附件。
3、合同期限:兩年。費用支付方式:現匯,按季度進行結算。
4、投標方必須踏勘現場后,方可投標。
二、投標方資質及能力要求
1、具有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服務能力。在鎮江設置辦公場所(如現在沒有,需承諾中標后設立)和運行維護車輛。
2、在鎮江市或其他城市環保部門有相應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控設施運維業績,運維服務單位3家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4、投標人具備現運行儀器原廠家技術支持證明(或授權代理資質),確保分析儀器配件質量。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投標書包括:
1、單位資質證明文件(需蓋章):營業執照、運維車輛資料、業績證明(簽訂的合同掃描件);
2、投標人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必須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人參加投標的必須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
3、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證明;
4、現運行儀器原廠家技術支持證明或授權代理資質證明(現運行儀器廠家為北京中晟泰科);
5、服務質量保證方案;
6、報價單(每年及兩年運維服務費,含稅價,注明稅率);
投標書必須密封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無效。
四、開標、評標、流標及廢標
1.開標:招標人評標小組負責開標工作,對各投標人報價進行評標,確定中標人。
2.評標采取第一輪確定兩家中標候選人,第二輪根據中標候選人的二次報價確定中標人的評比方式。
3.在能夠滿足招標人要求的投標人中選擇總價最低的兩家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4.評標小組在開標現場電話聯系,要求兩家中標候選人進行二次報價,評標小組取每個中標候選人兩次報價中的低價進行比較,價低者中標。
5.在指定開標時間的當天,請各投標人保持通訊暢通。中標候選人必須在的接到電話后10分鐘內進行第二次報價,否則視為放棄二次報價機會;如評標小組開標現場電話聯系不上中標候選人,則視為放棄二次報價機會。放棄二次報價機會的以其第一次報價為準。第二次報價高于第一次報價的,以第一次報價為準。
6.中標價格因溝通報價發生變化的,中標人須1天內發最終報價確認函。
7.評標小組不得泄露各投標人的報價。
8.流標:招標人如發現招標過程中有串標、陪標等擾亂招標人經營秩序的惡劣情況,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作流標處理,并根據招標人規定嚴肅處理。
9.廢標:凡投標文件不齊全、填寫不完整、報價有空項的,或不符合條款要求的,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作廢標處理。
五、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凡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疑義的,請在開標前按以下方式聯系聯系人:蔣利民 聯系電話:0511-88995730,0511-88995040。
招標截止時間:2021年9月30日10時前密封送或郵遞至:江蘇鎮江市京口區象山鎮長崗求索路101號。開標日期:2021年9月30日14時。地點: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中心。
附件:
一、運維要求:
1.確保相關監測設備運行正常,監測數據與索普集團應急中心聯網,數據及時準確傳輸,運維服務應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規范。
2.運維設備
2.1 上、下風向氣站兩套,廠家為北京中晟泰科,分別安裝于金港東側及索普公園。
2.2 數據傳輸設備(含租用及數據傳輸費用)
3.專業化運營服務要求
按環保運行維保等有關規范要求,對招標的設備進行專業化運營,包括但不限于:
3.1所獲取的各項指標的有效監測數據必須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規定的污染物濃度數據有效性最低要求,SO2、NO2、PM10、CO、O3和PM2.5監測數據,單項指標數據有效率大于85%、整個站點數據有效率大于90%;
數據質控合格率大于90%;
完成各氣站的日常運行維護、維修、質量管理,運維任務完成率100%。
3.2運維采用大包形式,所有設備配件(含標氣、濾紙等易耗件)全部由投標方負責運行,在運營期間內,中標方負責對在線連續監測系統的任何損壞而不能正常使用的設備部件進行更換;維護、維修,費用包含在運維費內,招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3.3異常情況響應:發現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中標方專業技術人員保證在白天1小時內(夜間,于次日9時前)到達儀器安裝現場進行處理;對于一些容易診斷的故障保證在當天進行維修,對不容易診斷和維修的故障,保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維修或提供備件,并出具故障報告。維修期間免費提供監測分析儀器(須在檢驗合格期內)給招標方進行數據檢測;同一故障,相關設備儀器連續出現3次必須更換。中標方保證備有足夠的備品備件,對其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清點,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增購,以調整和補充各種備品備件的存儲數量。
3.4運營機構組織,建立完善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在污染源自動監控站房內將管理制度上墻公示。所有技術檔案接受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提供月、季度、年度運營報告,接受招標方考核。
3.5對設備系統定期校驗,比對分析,定期更換系統耗材。按要求做好儀器設備的周、月、季度檢查維護。按運行技術規范完善各項記錄臺賬,并做好規范記錄。
3.6上級環保部門檢查在線監測系統時,配合招標方現場迎接檢查。
3.7運維規范上的其他要求。
4、專業運營方案提交要求
投標人必須提供專業化運營方案,詳細說明本次招標的人員組織、運營標準、系統校驗、日常管理等方案。專業化運營方案投標人自定格式書寫,須包含以下內容:
4.1運營方案基本內容
序號 | 服務機構 | 運行維護機構 |
1 | 服務設施 | 設有獨立的辦公場所、服務電話,并配置工程服務車輛。配備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運行維護所需運營人員 |
2 | 運行維護方案 | 現場情況運行目標、運行職責、日常維護、系統檢修(包括響應時間)、檔案管理和考核方案等方面滿足招標要求,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樣表 |
4.2在滿足本文件提供的技術和服務要求外,可提供其他投標人自行描述的服務承諾及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承諾的其他服務承諾。包括質量保證承諾、運營機構、人員設置及故障響應時間承諾等。
5、技術和服務要求
按照數據傳輸率、傳輸有效率、異常情況響應率3項指標,進行考核和支付費用。
5.1運營機構全面負責監控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校準、運行工作,確保所運營監測設施的正常運轉,數據及時、準確、可靠上傳。
5.2空氣站的運行質量應達到以下指標:
單項指標數據有效率大于90%、整個站點數據有效率大于95%;
數據質控合格率大于90%;
完成各氣站的日常運行維護、維修、質量管理,運維任務完成率100%。
季度數據有效性低于95%,考核本季度運維費200元;低于94.5%,考核本季度運維費400元,依此類推。
5.3故障排除
發現故障或接到招標單位等故障報修后,中標方專業技術人員應在白天1小時內(夜間,于次日9時前)到現場進行處理。未及時到達現場,扣除運維費100元/次。
6、履約條款
中標方如出現以下情形,則判定中標方為不合格運營單位,招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并拒付當期運維費。
6.1對于一些容易診斷的故障未能當天完成維修,對不容易診斷和維修的故障,7個工作日內不能修復。
6.2發現故障或接到招標單位故障報修后,中標方一個月內3次及以上未能按上述約定時間【白天1小時內;夜間,于次日9時前】到現場進行處理。
6.3數據有效性不達標,單項指標數據有效率低于85%、整個站點數據有效率低于90%。
報 價 表
招標項目 | 索普集團環境監測空氣站 第三方運維招標 |
報價(含稅), 稅率: %) | 兩套設備運維費每季度: 萬元 (大寫: ?。?/span> |
兩套設備兩年運維費合計: 萬元 (大寫: ?。?/span> | |
支付方式:現匯。 |
如國家稅率調整,按合同含稅價格/(1+合同約定稅率)*(1+國家規定的新稅率)調整合同價格結算。
委托代理人:
投標單位(蓋章):
日期: